自114-2學期起外系選修承認本系選修等課程,不用再填寫「跨部或跨系修課申請書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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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外系選修課程填寫紙本「跨部或跨系修課申請書」事宜
說 明:
一、依據各年級新生入學四年課程計畫表,略以「學生可自外系課程自由選課15或20學分修課承認本系選修學分」規定,前述已說明學系可承認外系選修15或20學分為畢業選修學分。故擬取消學生填寫紙本「跨部或跨系修課申請書」,於應用資訊系統直接承認為畢業選修學分。
二、另,欲承認必修畢業學分之課程,仍維持原規定須填寫紙本「跨部或跨系修課申請書」予課程規劃委員及系主任等簽核後再繳交至系上承認學分。
三、本系於114-1-1系務會議(114.10.30)審議通過並自該日起適用。